導讀:
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(記者 張文章)目前正值疫情防控關鍵節點,全國上下齊心協力眾志成城,共度難關。然而,卻有某些不良商企借疫生財擾亂市場秩序。2月17日,福建省莆田市仙游縣市場監管局將購銷過期近4個月、案值31萬元的2.88多萬瓶消毒液案件移送仙游縣公安局偵辦。
2月8日,仙游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,聯合公安部門對周某商店進行檢查,發現過期消毒液17820瓶,其標識生產日期20171025,保質期:24個月,凈含量:50ml;周某已分裝、日期重新打碼,貼上生產日期為2020年1月28日的標簽消毒液11001瓶。經查,周某無營業執照。
周某銷售超過保質期失效、變質消毒液的行為,違反《產品質量法》第三十五條規定。執法人員對現場檢查情況進行拍照、記錄,將該超過保質期的消毒液依法予以扣押。目前,公安已對周某采取強制措施,此案正在偵辦中。
福建省市場監管部門警示廣大經營者:對銷售過期防疫產品等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行為,一經查實,將依法給予嚴處,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,予以公開曝光。同時也歡迎廣大市民積極拔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