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讀:
為響應國際上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(POPs)的管理趨勢,臺灣地區“環保署”提議于2020年5月19日更新“有毒化學物質清單”。擬議的更新包括:
根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(TCCSCA)第11條第2款要求,將“大規模處理標準”改為“分級運作量”;
由于其生物蓄積性和生態毒性,將三氯殺螨醇(CAS:115-32-2; 10606-46-9)指定為1、3類有毒化學品,分級運作量為“ 50”,控制濃度標準(w / w% )為“ 1”;
更嚴格地將全氟辛烷磺酰氟(CAS:307-35-7)和全氟辛酸(PFOA)(CAS:335-67-1)從4類有毒化學品修改為1類,相應的改變分級運作量和控制濃度標準(w / w%);
將全氟辛烷磺酸鋰(CAS:29457-72-5)的控制濃度標準(w/w%)從“ 1”提高至“0.01”;
更新四溴二苯醚的化學名稱和CAS號;更新五溴二苯醚的CAS號;
更新禁止和允許使用這些有毒化學品的規定,并提供過渡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