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讀:
2018年2月份,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.9%。其中,城市上漲3.0%,農村上漲2.7%;食品價格上漲4.4%,非食品價格上漲2.5%;消費品價格上漲2.5%,服務價格上漲3.6%。1-2月平均,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2.2%。
2月份,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環比上漲1.2%。其中,城市上漲1.3%,農村上漲1.1%;食品價格上漲4.4%,非食品價格上漲0.5%;消費品價格上漲1.4%,服務價格上漲1.0%。
一、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
食品煙酒價格同比上漲3.6%,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1.09個百分點。其中,蛋類價格上漲22.5%,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.12個百分點;鮮菜價格上漲17.7%,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.47個百分點;水產品和鮮果價格均上漲8.7%,合計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.31個百分點;畜肉類價格下降3.1%,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.15個百分點(豬肉價格下降7.3%,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.20個百分點)。
其他七大類價格同比均上漲。其中,醫療保健、教育文化和娛樂、居住價格分別上漲6.0%、3.7%和2.2%,生活用品及服務、其他用品和服務價格分別上漲1.8%和1.7%,交通和通信、衣著價格分別上漲1.5%和1.1%。
二、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
食品煙酒價格環比上漲3.1%,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.93個百分點。其中,鮮菜價格上漲18.1%,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.47個百分點;水產品價格上漲8.0%,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.15個百分點;鮮果價格上漲6.4%,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.11個百分點;畜肉類價格上漲2.0%,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.09個百分點(豬肉價格上漲2.0%,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.05個百分點)。
其他七大類價格環比五漲一降一平。其中,教育文化和娛樂、交通和通信、其他用品和服務價格分別上漲1.8%、0.9%和0.4%,生活用品及服務、醫療保健價格分別上漲0.3%和0.1%;衣著價格下降0.6%;居住價格持平。
附注
1.指標解釋
居民消費價格指數(Consumer Price Index,簡稱CPI)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,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。
2.統計范圍
居民消費價格統計調查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、衣著、居住、生活用品及服務、交通和通信、教育文化和娛樂、醫療保健、其他用品和服務等8大類、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。
3.調查方法
采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,按照“定人、定點、定時”的原則,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采集原始價格。數據來源于全國31個省(區、市)500個市縣、8.8萬余家價格調查點,包括商場(店)、超市、農貿市場、服務網點和互聯網電商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