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讀:
為指導各地進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消毒工作的科學性、精準性和針對性,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《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新冠肺炎流行期間消毒工作的通知》(聯防聯控機制綜發[2020]89號)精神,結合目前山東省疫情防控形勢,山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就進一步規范學校、社區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有關要求下發通知。
關于進一步規范學校、社區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的通知
各市領導小組(指揮部),省委領導小組(指揮部)各成員單位,省直有關部門、單位:
為指導各地進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消毒工作的科學性、精準性和針對性,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《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新冠肺炎流行期間消毒工作的通知》(聯防聯控機制綜發[2020]89號)精神,結合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勢,現就進一步規范學校、社區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科學消毒
目前我省為疫情低風險地區,在沒有出現病例的情況下,學校、社區和公共場所以衛生清潔為主,預防性消毒為輔。預防性消毒要采取科學精準的消毒措施,重點對高頻接觸物品(如樓梯扶手、門把手、電梯按鈕、快遞柜等)、衛生間、垃圾存放點等清潔消毒,每天至少一次,可根據人員流量情況適當增加消毒頻次。學校衛生消毒參照省委領導小組(指揮部)辦公室《山東省2020年春季學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導意見》(第118號)相關規定執行。其他特殊情況消毒參照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》《山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現場消毒和個人防護指南(第二版)》等通知要求執行。
二、防止過度消毒
各地要進一步規范消毒工作,防止過度消毒。外環境空氣、室外地面、道路、綠植、水塘、水庫、人工湖等一般無需采取消毒措施;不建議在居民小區、企業、辦公場所等入口設立消毒通道,對進出人員的鞋底、車輛等進行消毒;不在有人情況下對室內空氣使用化學消毒劑消毒。嚴禁直接使用消毒劑對過往人員進行噴灑或噴霧消毒。
三、規范使用消毒產品
消毒劑的選擇參照《消毒劑使用指南》( 國衛辦監督函,[2020] 147號)。使用的消毒產品要合法有效,并嚴格遵循產品說明書使用,不得使用畜牧養殖用消毒產品。消毒產品的貯存和使用應注意安全,防止危害人員身體健康。消毒劑優先選用無腐蝕、對環境危害小的產品,可依次選擇季銨鹽類、過氧化物類、含氯類消毒劑等。各地要確保消毒效果,加強消毒質量控制,各級疾控機構要做好消毒效果評價。
為指導各地科學規范開展消毒工作,省委領導小組(指揮部)辦公室組織專家制定了《學校、社區和公共場所預防性消毒技術指引》,供在工作中參考使用。
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
領導小組(指揮部)辦公室
2020年4月6日